Apr 1, 2014

五十七街


                                    (當時家門口的街景)
 
五十七街是我在紐約最愛的一條街。

你想得到的大咖精品五十七街上都有ChanelDiorPradaBurberryMiu Miu全球僅此一家絕無分號的 Bergdorf Goodman 百貨公司也坐落於此還有男人的心頭好 BMW女人為之瘋狂的 Tiffany雖然那裡沒賣早餐想吃早點的話同在一條街上的 Norma’s 有提供一客一千元的魚子醬煎蛋雖然我去的時候從來都只點二十塊錢的菜色。多走幾步路是Lee’s Art Shop我在那兒巧遇過小布與裘莉

但那都不是我喜歡五十七街的原因。

我對五十七街有特殊情感,因為那裡是我在紐約的第一個家,西五十七街,位於第九大道和第十大道之間 (譯:比較偏遠且便宜的路段)。

當初原來中意上東區一個月租一千九百元的兩房公寓,地點的安全性、便利性、格局、樓層 (位於三樓,不用爬太高) 都無可挑剔,價格更是十分合理。打電話給打算一起住的泰瑞,這位來自加州的陽光女孩聽到租金就連忙說了三個不,「等我下週到紐約再一起嘛。」我其實不是一定要找室友,只是一個人的小套房,再怎麼簡陋破舊,月租也多半一千五百元起跳,遠遠超出預算,就算去援交以我的姿色根本賺不了那麼多,所以只好找人分租。而當初不得不的選擇,後來回頭看,卻是非常幸運的安排,我在最低潮的時候,泰瑞給了我很大的溫暖和力量,甚至有好幾個夜晚,是在他的床上一起睡著的。

泰瑞抵達紐約以後,才明白他錯過了一間多麼划算的公寓。

我們陸續看了很多房子。有的在C大道上 (離地鐵非常遠),有的因為地毯顯然長年未經清潔而發出惡臭,有的在六樓 (無電梯) 且地板是斜的 (放顆球在地上會迅速從房子的一端滾到另一端) ,有的沒浴室,只在廚房的一角裝了個透明淋浴室間,又在另一頭隔了牆放馬桶。

開學前一週我們終於找到了位於五十七街上的一間三房公寓,同時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 Craigslist 上找到另一個室友。月租每人一千元,有自己的房間,三人共用客廳、浴室、和廚房。 

說是三房公寓其實很牽強。三間房都小得可憐,大概只有一個加大雙人床墊 (King Size) 的長度和寬度,因此所有的床都是架高的,下面才有空間放櫃子和書桌。兩個室友的房間沒衣櫃,但是各有一扇大窗,光線充足,而我住的房間有一面大衣櫃,小窗對著隔壁公寓的外牆,不開燈的話,二十四小時都是一片漆黑。

客廳沒有任何窗戶和光源,連個咖啡桌和沙發都不見蹤影,名符其實的家徒四壁。因為三個人都太窮所以並不打算在公共區域添購傢具,空蕩的客廳只有新室友海蒂大方分享的十六吋小電視,和幾張街上撿來別人打算丟棄的椅子。我們經常直接就坐在地板上,把椅子當桌子,吃晚餐配 Sex and the City 和 Law and Order 。

開放式廚房是我這台妹鄉巴佬夢寐以求的 (後來才知道在美國到處都有沒啥了不起),明明不太下廚,經常以茶泡飯或水餃當一餐竟然還在乎廚房長怎樣。真要抱怨的話,就是冰箱太小,大概是日劇裡單身女郎放在房間裡裝啤酒的那種半截迷你冰箱。想想看,三個人就會有三瓶牛奶或果汁、三人份的微波食品、三盒蛋、三罐花生醬、三桶冰淇淋…,因為食物分開買且不共享,所以實際上比一家三口的份量還多更多,開冰箱時常常得擔心裡面疊羅漢的食物排山倒海掉出來。

在 IKEA 購入床墊、枕頭、棉被、床頭燈、檯燈,又在網路上買了二手的桌椅和書櫃,另外在空蕩的牆壁釘上美國地圖和世界地圖 (自以為是漂泊浪子),再貼幾張家人的照片,房間就算佈置完成了。

當時雖然物質匱乏,能夠在某種程度上終於獨立,對我來說卻是無價。在家裡住了一輩子,連洗衣機怎麼用都不知道,而現在一切得自己來。 我在二十三歲的那一年終於明白,原來捲筒衛生紙是會用完的東西,而且用完不會有媽媽幫忙補貨,原來馬桶和燈泡會無預警的壞掉,原來就算平常很溫柔的對待浴室和廚房,它們過一陣子也還是會自己變髒。我每次換床單都要去掉半條命,不禁想問老母平常換完床單換沙發套那樣臉不紅氣不喘的從容態度,是不是平常有在偷偷做重訓?

生活上沒有人照顧,但離開了溫室的我對於新的環境、食物、朋友,似乎適應得很好。我在下課後跟同學去 Happy Hour 鬼扯淡,週末參加各種名目的派對,跟不同的男生出去,有一晚大概是餓肚子又喝了酒加上睡眠不足,結果跳舞跳到昏倒在舞池裡。生平第一次沒有人管我幾點回家幾點睡覺,簡直像是脫韁野馬,就跟現在你們大家看到的那些留學生照片相差無幾,女生濃妝艷抹、男生左擁右抱、酒池肉林、極樂世界的樣子,當然還有更多荒唐的故事不會出現在照片裡,而且我也不打算說。

我常常在晚上坐A車從西四街回到哥倫布圓環的時候,什麼事也不做,只是閉上眼睛聽著轟隆隆的地鐵聲,腦海中會響起法蘭克辛納屈的經典歌曲 New York, New York。我想,我是喜歡紐約的。 

然後是寒冬來臨。

在熱帶寶島出生長大的正港台妹不耐冷理所當然,但是我畏寒的情況其實又比一般人更嚴重。在台灣的時候只要氣溫低於攝氏十五度我就用五層洋蔥式穿搭法把自己包得跟肉粽一樣,與因更年期而發熱盜汗穿得比檳榔西施還清涼的母形成強烈對比。

下雪更是跟以前的想像完全不同。白雪皚皚的浪漫景色基本上不太可能出現在曼哈頓的街道上,因為雪還沒下完,鏟雪車和撒鹽車就會出動,溶雪混著街上本來就有的髒污,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走在路上一不小心還會跌個狗吃屎。我整個冬天就靠一雙馬汀大夫的靴子過活,因為那是鞋櫃裡唯一一雙平底鞋,(出國前還真的以為要去演慾望城市,後來才知道裡面的女主角都靠小黃代步,我只能主演地鐵人生。)  那雙靴子並不防水,走在積雪溶一半的人行道上,回到家褲管和襪子都是溼的。

外頭寒風刺骨就算了,連家裡也沒有溫暖。因為住的是老公寓,並沒有中央空調或是獨立暖氣機,而是整棟樓用貫穿的暖氣管統一供應,住戶無法自行調整溫度。我穿肉色羊毛背心,外面還套著帽T在房間裡皮皮挫,思索要不要請媽媽從台灣寄衛生褲過來。掙扎了很久,覺得像我這樣一個妙齡少女穿那種不入流的東西成何體統?萬一走在路上剛好有富二代想輕薄我,牛仔褲一脫反而讓他想到家鄉的外婆,那還有戲唱嗎?

我以為家裡像哈爾濱冰雕展會場般的室溫是正常現象,後來才知道這種舊公寓的暖氣其實都是過熱居多,房客因為無法控制溫度,還必須在大冬天開窗來降溫。有一天海蒂終於忍無可忍,帶了溫度計回家,才驚覺家裡只有華氏50度,約為攝氏10度。我甚至有一回在大半夜冷醒,摸了暖氣管,竟然是冰涼的。

於是我開始徹夜不歸。

聽起來好像很有搞頭似的,夜夜笙歌連家都不回,結果根本成天龜縮在學校圖書館。那陣子常常背著 Jansport 的大背包 (八年級生應該不知道那是瞎毀),裡面裝滿所有家當--- 電腦和書,一個人在教室和圖書館之間穿梭。不明就裡的人還以為我是多用功的學生,其實只是貪圖免費的暖氣。反正期末考將至,索性以圖書館為家,念書念累了,就趴在桌上或把兩三張椅子併起來躺著睡,隔天再直接去上課。眼尖的讀者是不是想問我到底有沒有刷牙洗澡?(不要問,很可怕。)

當時不曉得可以打給311檢舉,直接跟房東反應了幾次以後,情況有好轉。後來他經常打來問我有沒有暖氣、夠不夠熱,聊開了還約我去吃飯,我正值期末實在沒時間,拒絕了幾次之後他也不自討沒趣了。不然拎杯可能就有機會變成包租婆,不是現在的黃臉婆。

在這之前我從沒覺得自己處境淒涼,直到從倫敦一個人旅行回來。

飛機在聖誕節當天晚上抵達甘迺迪機場,坐地鐵回到市區已經是午夜。我在一家巴基斯坦人開的雜貨店 (也是附近唯一一家有開的店) 買了一碗韓國泡麵,回到住處,室友都去過節了。我把全部的燈都打開,音樂放得很大聲,燒了一壺開水,把剛剛買的麵泡來吃,電腦傳來陳綺貞的「旅行的意義」。

隔天醒來的時候四肢沈重,渾身發燙,腦子昏昏脹脹。外面在下雪,我連走到對街買便當的力氣都沒有,叫了一份麻婆豆腐飯外賣,還沒吃完又沈沈的睡去。半夢半醒之間,我在冒汗的同時又冷得發抖。打算去洗澡讓自己清醒一點,發現抽屜裡一件乾淨的內褲也沒有,看著整籃的髒衣服,再瞧瞧外頭飄逸的雪花片片。我強打起精神,把所有髒衣服塞到大皮箱裡,帶著一把二十五分硬幣和放假前從博客來訂的笑忘書,咬牙走到三個街口外的自助洗衣店,短短不到十分鐘的路程像是一個世紀那麼久。 

「為什麼我在國外念書的朋友過得一個比一個爽,可是你卻很慘的樣子?」跟妹煲電話粥的時候提到當年的情形,他納悶不已。

「有嗎?這樣有很慘嗎?」

「超慘好不好。你有一次還跟媽咪說想吃芒果,在超市拿起來看到價錢又放回去,最後只買了香蕉。結果媽咪就哭了。」

經過妹妹提醒,好像的確有這段捨不得吃芒果的記憶,倒是今天才知道媽媽在電話另一端的反應。這樣一個小到連我自己都要忘記的片段,大概也只有做母親的會把它當成什麼了不起的大事件,搞得好像女兒在異鄉受虐的樣子。突然覺得鼻子有點酸,我哈哈大笑,試著不去想像老母淚漣漣的樣子。

「哈哈哈,那我就很窮啊。那時候每天都吃 Bagel 加 Cream Cheese,還一直催眠自己那是人間美味,根本只是因為 Bagel 三個才一塊錢,便宜又可以填飽肚子。」

現在想起來,吃不到芒果也沒什麼好遺憾,因為美國的芒果根本不是台灣的那一回事。後來我為了尋找好吃的芒果,本著神農嚐百草的精神,從街角的小雜貨店買到 Whole Foods 再買到法拉盛的中國超市,才終於明白家鄉的味道再也無法複製。

奇怪,明明是不怎麼遙遠的過去,在腦海裡的存在卻那麼模糊,連當時的自己是快樂或不快樂都想不太起來。我從電腦的檔案夾翻出那段時間的日記,是這樣記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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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一切都好。只是偶爾會想如果是自己一個人住就太棒了。不會在要大便的時候有人在洗澡,或是要洗澡的時候有人剛大完便,冰箱會很夠用,客廳會很整齊。但是昨晚泰瑞去露營,海蒂參加派對半夜還沒回家,我開始感到害怕,覺得其實冰箱塞滿了別人的食物也挺溫馨,還是等我長大一點再考慮一個人住好了。

紐約最令我厭惡的地方就是假人很多,大家骨子裡都是冷漠的。如果男的對你很關心只是想上你,如果女的對你很熱情只是假面人。不過我適應得很好,不開心的時候就到 Starbucks 買一杯熱拿鐵然後窩進沙發,或是到中央公園溜冰,不然就去路口的冰淇淋店吃香蕉船,也可以關了手機一個人在家看花樣年華的DVD。

來了一個學期我終於打算去中國超市買東西,得坐半小時的地鐵到中國城。不過如果不這樣做我的胃遲早有一天會無聊死,現在一看到花椰菜跟菠菜還有 Bagel 就想吐,陳宏宜一定會因為我沒有融入美國生活而瞧不起我。

收到阿乃從日本寄來的明信片很開心,接到敏伶打來的越洋電話也很開心。報告寫得很好很開心,上課學愛現的美國人一直舉手發言更開心。買了兩顆芒果很開心,在五糧液吃到夫妻肺片/牛肚/紅油抄手開心得要喜極而泣。

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除了偶爾早上睜開眼睛會想「這是哪裡」,最令人感傷的一件事,就是從台灣帶來的愛之味鮪魚片只剩下一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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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已經不太確定寫這篇日記的時候是不是真心覺得一切很美好,身為 (已卸任) 偽文藝少女,本人最喜歡強顏歡笑,走這種「我很好」又默默期待有人看得出來「其實並沒有那麼好」的路數。不過都不重要了,生命是這樣的,當下的痛苦或是掙扎在多年以後都會昇華成去蕪存菁的回憶,好的壞的都一笑置之。

如果能再重來一次,我還是會選擇同樣的路,選擇到紐約念書,選擇住那個沒有暖氣的公寓,選擇跟房東約會。 即使是這麼的簡陋不舒適,我也從來不曾羨慕住在 Mercer 街高級大廈頂樓的同學。在狹窄的小窩裡,我對我的人生擁有全然的控制和自主權,我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睡覺、一個人坐地鐵,忍住購物的慾望,把省下來的錢拿來買中文書、租DVD、上芭蕾舞課,填滿所有的時間。我學會長時間面對孤單,與寂寞對話,卻感到無比的自在。

後來,我在五十七街上的 Le Parker Meridien 飯店結了婚。

一個人的生活,從這條街開始,也在這條街結束。

現在我住的地方有落地窗,中央空調可以自由定溫,冰箱大得裝不滿,衣服不需要拖到三個街口外去洗,而且再也不用自己換床單。我還多了一個在週末早晨知道媽媽很累有事找老杯就好不要吵老木的貼心兒子,一個在我心情不好的時候會用內褲套頭跳滑稽舞給我看的諧星女兒,還有一個就算我穿衛生褲也依然盲目覺得我很辣的老公。我再也不孤單,但偶爾還是會寂寞。

離開五十七街,我擁有了一些東西,也失去了一些,貪婪的抓著自己擁有的,巴望著已經失去的。可是就像坐高鐵的時候窗外一幕幕往後飛馳而逝的風景,回頭想多看一眼,卻只是暈眩。很多事情無法重來,離開了就再也無法嚐到相同的滋味,如同阿公炒的什錦麵。

多年以後才發現,我把自由也遺留在五十七街。



                                      (有圖有真相)

原文發表於2011/09/29無名小站。